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自首的减轻处罚情形其全文如下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犯罪事实被发现之前自愿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减轻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刑法规定的。
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自首的减轻处罚情形其全文如下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犯罪事实被发现之前自愿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减轻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刑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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